武汉市蔬菜基地管理办法/第五章 奖罚第十七条已废止对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保护、管理和开发建设蔬菜基地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