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蔬菜基地管理办法/第四章 蔬菜基地的开发和建设第十六条已废止市、区蔬菜生产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蔬菜基地开发建设规划的过程中,应督促建设单位或个人,签订并履行开发建设蔬菜基地合同。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