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本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自治县县长由藏族公民担任。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中,应当合理配备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地方法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