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十二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民族教育,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全县各民族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自治县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巩固九年义务教育,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发展民办教育。自治县的民族中、小学实行藏、汉两种语言教学。地方法规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