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已修改

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旧住宅小区改造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和旗县区两级财政应当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旧住宅小区的专项改造资金,专款专用。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