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已修改经批准的燃气专项规划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