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纸审查、工程检测等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依法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