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章 选民登记第十九条已修改选举结束后,以选区为单位把选民名单整理成册,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保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