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四章 选民登记第十八条已修改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不能表达意志的智障人员,在取得医院的证明或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并经选举委员会认可后,不列入选民名单;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应当进行选民登记。烈性传染病人由所在医疗单位的专业医务人员负责进行登记,并单独组织其投票选举。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