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国家机关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因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体制,依法做好信访工作。

建立、完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