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铁路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地方铁路运输营业许可事项变更的,由省铁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其地方铁路运输营业许可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