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未知(-1)本市建立促进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机制,通过引导、激励、风险分担等方式鼓励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发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质押业务。
本市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科技项目或者初创科技企业。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和利用债券、租赁等方式实现多渠道融资。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加强对科技企业融资产品的推介、融资业务指导、资金项目对接等服务。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