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已废止侮辱、殴打城镇建设管理人员或阻挠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2年6月13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