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文物保护若干规定第十条有效禁止在古文化遗址内倾倒腐蚀性物品、种植有损古文化遗址的植物或者进行有损古文化遗址的挖掘、取土、打桩、顶进、钻探、采石等作业。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