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财政金融第四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州的审计机关对本州各级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7月29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