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坚持科学养畜,积极改良牲畜品种,合理调整畜种畜群结构,提高畜牧业经济效益。

自治机关加强畜疫防治工作,实行畜疫防治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各级畜疫防治体系,稳定和发展畜疫防治队伍。

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