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地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调整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自治机关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鼓励、引导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5年7月2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