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期缴纳租金的,责令补交,并加收每逾期一日应缴金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收回房屋。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