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五章 使用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社会保障性住房住户应当及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补助,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给予补助。未分配的社会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