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社会保障性住房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就医、就学等配套设施的要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小户型、统一装修、经济实用的原则,满足住户的基本住房需求。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