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请有关审批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