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民族关系第六十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辖区内各民族公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政策的教育。教育各民族干部和群众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共同维护各民族的团结。自治机关应当保证国家民族政策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表彰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