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文化建设第五十二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制定本地方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增加资金投入,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体系,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传统医药和现代医药,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条件,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自治机关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控制重大传染病、积极防治地方病,加强妇幼、老年卫生保健工作。自治机关依法加强对食品卫生、医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