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电信用户要求查询电信费用时,在计费原始数据保存期限内,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查询,并做好解释工作。

计费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为五个月。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