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信条例/第二章 市场管理第十二条已修改进入公用电信网使用的电信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获得进网许可证,粘贴进网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消费者销售或者赠送未获得进网许可证或者改变了进网使用功能的电信终端设备。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