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集会、游行、示威的标语牌、横幅和旗杆限高四米、宽四米以内。游行、示威时,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