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已废止罚款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2年7月26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