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第四章 建设用地管理第四十九条已废止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转移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2年7月26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