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已废止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转移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