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2年7月26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