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办法/第四章 建设用地管理第三十七条已废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和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在城镇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2年7月26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