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法规解释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根据法规授权对法规具体应用问题作出的解释,应当予以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七日内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