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四章 法律援助程序第十七条已废止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或者代理人代为申请,并提交有代理权的资格证明。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