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户籍证或者暂住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二)《救补金领取证》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三)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据材料;

(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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