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四章 法律援助程序第十六条已废止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身份证、户籍证或者暂住证等有效身份证明;(二)《救补金领取证》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三)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据材料;(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