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

补充养老保险费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应存入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养老保险基金必须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