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来源:

(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依法收取的滞纳金;

(三)基金存款利息;

(四)基金增值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

(六)转移收入;

(七)财政补贴;

(八)其他收入。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