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第二节 交通事故处理第六十八条有效在追缉交通事故逃逸或者抢救伤者等紧急情况下,交通警察可以征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信工具,用后及时归还,并支付必要费用;对造成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赔偿。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