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五十一条有效拖拉机不得在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上行驶。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农机部门意见后规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