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保障道路、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与道路交通信号的规划、设计、建设、养护与管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合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服务水平与通行能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