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 机动车第十四条有效上道路行驶的教练车应当安装副制动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或者粘贴教练字样,悬挂教练车号牌。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