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第二十七条已废止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消费者协会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的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应当在十五日内进行调解。调解可以采用书面或者当面协商两种形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