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七条有效安置归侨的农场合法使用的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护其土地使用权、生产经营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