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需在其名称中使用表明归侨、侨眷身份字词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登记注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