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履行职务的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的,由村民委员会在一个月内予以公告,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