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养护责任人签订养护管理责任书,明确养护要求和责任。变更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养护责任人,应当到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养护责任转移手续。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