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驯养繁殖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因疾病、伤残、自然淘汰、种源交换、更换血统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屠宰、出售、转让、出租、赠送、交换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依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权限办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