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办法。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