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第十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生物技术措施和工程技术措施,改善国家和省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场所和食物条件,发展野生动物资源。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