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人才招聘与应聘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应聘人员从事兼职或者离开原单位的,不得带走原单位的技术资料和设备器材等,不得侵犯原单位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