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企业技术进步第九条已修改鼓励企业引进有利于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专利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企业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引进重大技术、装备,应当组织专家论证、评估和配套技术攻关。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