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发展和繁荣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学、艺术、广播、电视、体育等事业。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净化文化市场,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强对境内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它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培养各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发展壮大文化工作队伍。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民族体育运动,增强各民族人民的体质。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